昆山吴中区落户政策办理条件2018
2020年3月6日
昆山吴中区落户政策办理条件
 
 
昆山落户中心落户中心提醒您:昆山吴中区落户政策己条件如下:上一篇文章【昆山虎丘区落户政策办理条件】可点击查看。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无主管部门的接收单位直接通过昆山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平台,提交申请,申请通过后由我中心签发商调函。    
  2、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主管部门(或接收单位)将拟调人员的申报材料报送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4号窗口审核。    
  3、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昆山吴中区专业落户政策2018政策2018_注意事项    
 
昆山吴中区落户政策办理条件2018
昆山吴中区落户政策办理条件2018
 
 昆山吴中区人才新政解读
 
  1、人才引育
 
     对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等重点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重大创新团队,给予500~3000万元项目资助。
     对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进项目中引才企业和人才本人分别给予 高30万元补助和50万元安家补贴。
     扶持100个左右有一定技术含量和发展前景的青年创客,对符合条件的青年创客给予 高50万元项目资助
  2、人才开发举措
     企业引进年薪20万元以上人才并全职服务2年以上的企业,按佣金的50%(单个人才 高15万元、同一年度单个企业 高100万元)给予企业引才补贴。
     对于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专项用于引进高端人才,按照程序可在原额定编制外另设特聘岗位,不受岗位总量、 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创新领军人才项目资助中,人员绩效支出比例上限提高至50%,其中用于领军人才个人的绩效奖励及补助不低于20%。
  3、扶持平台
     对新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集训基地建设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评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的,按上级奖励资金的50%给予配套奖励。
     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学术组织在吴中发起、组织学术论坛,可给予组办单位 高100万元补贴。
     对参加国家级学术会议和国际学术会议做口头学术报告并有论文收录的人才,给予2万元以内的学术津贴。
  4、人才服务
  
  (甪直U+人才公寓夜景)
 
  �   鼓励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分别为人才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按照相关条件单一机构每年奖励 高200万元。
  
  (人才综合载体—越旺智慧谷)
 
  �   对投资初创期人才的社会天使投资机构,按实际投资额给予 高15%(单个项目 高50万元)补贴。发生投资损失的,按实际损失额给予 高50%(单个项目 高500万元)风险补偿。
  
  (光福工艺赴台湾展览)
 
  �   高层次人才企业参加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博览会、交易会、展销会等各类商贸促进及展会活动的,给予参展费50% 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
  �   修订完善吴中区高层次人才享受生活待遇办法,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落户、购房、就医、子女入学等各类生活保障。
 
新昆山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入户登记条例》和国家、省、市户籍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以下简称市区)户籍准入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符合本办法相关条件的非昆山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将入户迁入市区。在迁入地无直系亲属的18周岁以下人员,不予准迁,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相关政策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入户迁入或者登记,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一)父母为市区家庭入户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未成年人;
(二)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市区家庭入户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父母双亡的未婚人员;
(三)子女死亡且没有其他子女,已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为市区家庭入户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四)男性超过60周岁或者女性超过50周岁,其子女为五年以上市区家庭入户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迁入后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市区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昆山市 低标准的人员;
(五)子女为现役军人,且军人的配偶为市区家庭入户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六)子女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且军人的子女为市区家庭入户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七)父母均为现役军人,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市区家庭入户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八)配偶为现役军人,军人的父母为市区家庭入户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及其未婚子女;
(九)配偶为市区家庭入户,且配偶或者配偶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十)本人或者市区家庭入户的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因支边、支内、下放、插队(场)、参军退休的原市区户籍人员;
(十一)本人或者市区家庭入户的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被外地大中专院校录取,现已毕业满二年以上且在户籍地未婚无业的原市区户籍人员;
(十二)原籍为市区被注销入户的刑释解教人员;
 
昆山吴中区落户政策办理条件2018
昆山吴中区落户政策办理条件2018
 
(十三)被我市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在校就读的外省全日制学生;
(十四)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回内地定居(市区)的港澳居民;
(十五)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定居大陆(市区)的台湾居民;
(十六)从市区注销常住入户后出国定居,现到市区工作、生活的华侨;
(十七)原籍市区,考入外省(市、区)大中专院校,从学校集体户注销入户后出国定居,现到市区工作、生活的华侨;
(十八)需公安机关办理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入户迁入,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
(一)在国外、境外取得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者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人员;
(三)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或者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女性35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男性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四)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三级或者大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被市区单位合法聘用,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参加社会保险,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五)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六)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的昆山生源的中专毕业生、技(职)校毕业生;
(七)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其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者失业未婚子女;
(八)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接受办理的其他人员。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人员,应当与市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段缴纳社会保险。第(一)项至第(四)项人员,除本人入户准迁外,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失业未婚子女随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