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高新区(虎丘区)积分落户入学申请
2020年3月13日
昆山高新区(虎丘区)积分落户入学申请
 
 
2018年积分入学申请人居住证首次申领时间在2017年8月31日前,连续合法居住时间满一年,且在昆山市区缴纳社保,则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根据《昆山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积分入户公示前,公安机关将对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复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本次积分资格。为避免申请人疏忽该要求,《积分受理回执单》上也有明确告知文字:申请积分入户人员,请务必在排名公示前保持参保状态,且居住证保持激活有效状态,否则将取消申请资格。
昆山高新区(虎丘区)积分落户入学申请
昆山高新区(虎丘区)积分落户入学申请
 
 
     也就是说,在公示前,公安机关还将核查所有积分入户申请人当前参保状态和居住信息状态。请积分入户申请人保持高度重视,一旦发现自己不在参保状态,请尽快至人社部门恢复参保;若发现居住信息被注销,请尽快至居住地公安机关激活。
 
昆山积分入户条件 昆山虎丘区落户政策办理条件
 
在昆山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
 
  备注:
 
  1、市区范围内指的是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不包括吴江区及各县级市)。
 
  2、昆山县级市及吴江区户籍人员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的,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时间为居住依据,无需居住证。
 
  如果符合条件情况下:
 
  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申请纳入积分管理的,可前往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表格,并根据《昆山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提供下列相关证明材料。
 
判定不用参加积分的标准:
1、在昆山市区已经购房(成套住宅类),并取得房屋产权证,而且房屋产权所有人是孩子的父或母(即法定监护人),不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2、在昆山市区已购房(成套住宅类)且唯一套,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产权,不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3、在昆山市区已购房,且在当年8月31日前已经能拿房,房产证在办理过程中,如能提供购房合同、全额发票、交房证明、契税发票等法律文书的不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昆山高新区(虎丘区)积分落户入学申请
昆山高新区(虎丘区)积分落户入学申请
 
必须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的:
1、在昆山市区已经购房(成套住宅类),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但房屋产权所有人非孩子的直接法定监护人,或非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产权的其他形式共有产权,必须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2、在昆山市区已经购房,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但房屋产权性质为非住宅类(商业用房、公寓式酒店),必须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3、在昆山市区已购房,但当年8月31日前不能拿房的期房,必须要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积分入学的四个重点:
重点一:符合积分管理要求的流动人口必须参加积分管理后才能为其未成年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申请仅限一所学校;
重点二: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后,其子女不是都能就读公办学校的;
重点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进入不同的公办学校,其分值要求不一定相同;
重点四:积分入学申请年级仅限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
 
02
申请材料
 
 
基本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人居住证原件
3.本人户口薄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原件
4.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或相关社保证明
 
申请就读一年级:
1.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2.子女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在后台回复【接种】即可进入下载)
如果申请人子女超过当年就读一年级的年龄,还需出具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及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未获取过学籍号的相关证明。
 
申请就读初中一年级:
1.学籍卡或原学校就读证明
2.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
 
昆山高新区(虎丘区)积分落户入学申请
昆山高新区(虎丘区)积分落户入学申请
如何申请
 
  1、提交申请:申请人每年1月1日至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前向其居住地区、街道(镇)积分管理服务窗口提出书面申请;
  2、提供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居住证原件;
  (3)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
  (4)家庭关系证明;
  (5)在本市有自有居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公有住房租赁证等权证原件;
  (6)其他相关涉及加分的证明材料请尽可能提供。
  上述材料在积分申请受理时已提交的可不再提供。
  3、公布指标: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分两次统一向社会公布上半年“入户指标数”和下半年“入户指标数;
  4、排名公示:昆山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于每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根据入户指标数,按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经市公安部门确认后,在昆山市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注:公示前,居住地公安机关将对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复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本次积分资格。
  5、资格发放:经公示无异议的,昆山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积分户籍准入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提出,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应于1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予以答复。
  6、手续办理:获得户籍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应当于60日内携带积分户籍准入卡、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准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注:申请人迁入昆山市户籍后,其积分管理自动终止。
 
编者按 
大家可以看看上面表格,大专30,本科60,研究生200,这差距还是蛮大的。对于已经离开学校多年的我们,在外打拼最后想顺利安家落户,还有那么多条条框框的限制。但是不得不说,人生就是不断的学习,不努力一定很舒服。但是努力肯定会有回报。如果大家想积分落户昆山,可以选择考在职研究生,注意,要考双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