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3月9日
昆山积分落户2019-2020年攻略
一、网上提出申请
申请时间:2019年3月20日至4月19日17:00
申请人进行网上填报申请,按《昆山市新市民积分入学报名操作手册》提示分区镇、分学段进入昆山市新市民积分入学填报系统,准确填写拟入读学校以及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录入相关附件。
▶计分增删
增加“先进典型”计分项。设定见义勇为、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等3类先进典型,分别由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文明办认定后给予加分,进一步弘扬社会正能量。删除“计划生育”计分项。
▶身份认定
依据昆山市教育局《关于调整2019年部分招生政策的通知》规定,2019年1月1日之后落户昆山的新市民家庭,其子女要作为户籍生入读昆山服务区制幼儿园小班、公办小学一年级和公办初中一年级的,必须同时将该适龄儿童的户籍迁入昆山。即2019年1月1日之后落户昆山的新市民家庭,如其子女户籍未迁入昆山,在满足相应条件后,仍需参加2019年昆山积分入学。
▶流程优化
新增“二次志愿填报”流程。对于积分达到区镇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达到所填报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家长须于7月20日至22日登录招生系统,根据区镇公布的剩余可供学位(公办学位)第二次填报志愿,由系统根据家长志愿自动录取,区镇不再统筹协调。

昆山积分落户2019-2020年攻略
二、去积分窗口提供材料进行初审
最晚初审时间:4月19日17:00前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积分入学申请表》、《网上报名信息表》提交至所在地区镇便民服务中心积分入学管理窗口。
窗口初步审核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包括:
1.户籍相关证明。
2.居住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有房产证的可不提供居住证)。
3.住宅类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其中提供的住宅类房产证遵循每5年认定一名学区生的原则。租住房屋同样遵循每5年认定一名学区生的原则,提供无房证明,有规范的合同,并且房东持身份证和住宅类房产证原件或依法委托他人到现场确认)。
4.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者法人登记证(2018年4月19日前),或者工商营业执照(2018年4月19日前)且仍在经营。
5.先进典型(见义勇为、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专业技术职称审批材料及证书或职业资格证或学历证书。
7.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小学)。
三、受理申请
窗口初步审核后,退还原件,复印件、《积分入学申请表》与《网上报名信息表》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后一起存档,并出具受理回执。
四、审核评分
相关部门进行核查评分,并在5月31日前完成核查评分工作。
6月1日至6月20日申请人登录《昆山市新市民积分入学填报系统》查分。
五、公布学位
各区镇会同教育部门预测当年度准入学校可供学位数,经市政府批准后,于当年7月10日前公布。
六、公示排名
7月19日前公示各区镇和各就读公办学校申请人积分高低排名,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第二次填报志愿
新市民子女根据各区镇申请人积分高低排名,因所申请学校学位有限不能就读该学校的,家长须于7月20日至22日登录招生系统,根据区镇公布的剩余可供学位数第二次填报志愿,由系统根据家长志愿自动录取,区镇不再统筹协调。
八、公布准入名单
7月26日前公布各区镇各学校积分入学准入名单。
九、发放准入卡
各区镇于8月7日前向符合积分入学的新市民子女发放相应学段积分入学准入卡。
十、办理入学手续
取得积分入学准入卡的申请人,凭准入卡及有关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准入学校进行现场核对,核对无误后办理入学手续。

昆山积分落户2019-2020年攻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在本市居住满一年:
(1)申请时在本市范围内,已由公安部门办理居住登记连续满1年的;
(2)在本市范围内,已由公安部门办理居住登记,申报时社保处于缴费状态,18个月以内社保累计缴费满12个月;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1)有本市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2)有在昆法人登记证一年以上(2017年4月19日前)或者有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2017年4月19日前)且仍在经营。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有与居住登记信息一致的住宅类租住房屋。
第四条 《积分入学办法》所称积分入学,是指根据当年度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供学位数,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新市民子女到公办学校入学的管理办法。
第五条 积分入学学段为义务教育阶段的起始年级。起始年级指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非起始年级不适用。
第六条 积分入学采取个人自愿网上申报的模式。
第七条 新市民积分包括房产年限、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文化程度、参保年限、计划生育、遵纪守法等五项指标,积分总值为各项指标得分之和。
窗口初步审核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包括:
1.户籍相关证明。
2.居住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有房产证的可不提供居住证)。
3.住宅类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其中提供的住宅类房产证遵循每5年认定一名学区生的原则〈不同学段、同一家庭多名子女不受限制〉。租住房屋同样遵循每5年认定一名学区生的原则,有规范的合同,并且房东持身份证和住宅类房产证原件或依法委托他人到现场确认)。
4.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者法人登记证(2017年4月19日前),或者工商营业执照(2017年4月19日前)且仍在经营。
5.计划生育证明按以下情况提供材料
(1)两孩及以下提供户籍地乡级卫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户籍地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需使用统一规定格式)。
(2)三孩及以上提供户籍地县级卫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户籍地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需使用统一规定格式)。
6.专业技术职称审批材料及证书或职业资格证或学历证书。
7.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小学)。
第十三条 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积分入学资格,并纳入信用管理体系,申请人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申请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职能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申请人办理入学手续时,各准入学校需要核实和受理以下必备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监护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居住证、住宅类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小学)。
5.预防接种证(小学)。
6.外地小学毕业后升入初一的,还需提供毕业学校从学籍系统里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的电子学籍卡。
7.准入卡。
申报积分入学的条件有哪些?
▶昆山2019年积分入学的对象是新市民子女。具体认定标准是指夫妻(含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中至少一方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昆山籍人员符合入学年龄的子女:
(1)2019年4月19日前持有本市住宅类房产证;
(2)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职业;
(3)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住所。

昆山积分落户2019-2020年攻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在本市居住满一年:
(1)申请时在本市范围内,已由公安部门办理居住登记连续满1年的;
(2)在本市范围内,已由公安部门办理居住登记,申报时社保处于缴费状态,18个月以内社保累计缴费满12个月;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1)有本市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2)有在昆法人登记证一年以上(2018年4月19日前)或者有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2018年4月19日前)且仍在经营。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有与居住登记信息一致的住宅类租住房屋。 昆山2019年积分入学计分项目包括房产年限、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文化程度、参保年限、先进典型、遵纪守法等五项指标,积分总值为各项指标得分之和。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文化程度、参保年限只能选择满足积分条件的夫妻一方计分,不交错或重复计分。
专业技术职称或文化程度如何计分?
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上传资料分别进行计分,系统会自动在这三项分值中取最高一项计分。
社保计分如何计算?
1、2009年4月1日-2019年3月31日期间一直在昆缴纳的社保按社保计分方法计分。
2、2009年4月1日起在昆山缴纳社会保险后异地转出,于2019年4月19日前再次转回昆山的,期间转出转入的在昆缴纳的社保可按社保计分方法进行计分。
3、社会保险关系转出后未于2019年4月19日前转回的,原缴纳的社保不计积分。
4、2009年4月1日后、2010年12月31日前办理社保退保手续的,原缴纳社会保险不计积分。
先进典型如何认定?
按照见义勇为、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等三类先进典型,分别由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文明办认定予以认定赋分。
遵纪守法如何认定?
以夫妻双方是否在全国公安机关违法犯罪库中查询到违法犯罪记录为准。
04 如何进行网上申报?
▶登录中国昆山网(www.ks.gov.cn),点击“昆山市新市民积分入学报名”窗口,按《昆山市新市民积分入学报名操作手册》提示分区镇、分学段进入系统,准确填写拟入读学校以及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录入相关附件。
每个新市民子女只能申报一所居住地所在学区内的公办学校。所填报信息的有效日期以当年度申报截止日4月19日为止。
05 哪类人群需要二次填报志愿?
▶达到各区镇积分录取最低分数线,但因所申请学校学位有限不能就读该学校的积分申请人,须于7月20日至22日登录招生系统,根据区镇公布的其他公办学校剩余可供学位数第二次填报志愿,由系统根据家长志愿自动录取,区镇不再统筹协调。当年度各学段积分入学名单,于7月26日前统一在中国昆山网上公布。
06 窗口初审要准备哪些资料?
▶至所在地区镇便民服务中心积分入学管理窗口。窗口初步审核后,退还原件,复印件与《积分入学申请表》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后一起存档,实行一人一档。
窗口初步审核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户籍相关证明。
2.居住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有房产证的可不提供居住证)。
3.住宅类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其中提供的住宅类房产证遵循每5年认定一名学区生的原则。租住房屋同样遵循每5年认定一名学区生的原则,提供无房证明,有规范的合同,并且房东持身份证和住宅类房产证原件或依法委托他人到现场确认)。
4.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者法人登记证(2018年4月19日前),或者工商营业执照(2018年4月19日前)且仍在经营。
5.先进典型(见义勇为、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专业技术职称审批材料及证书或职业资格证或学历证书。
7.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小学)。
07 其他问题
▶如何认定“公安部门居住证管理系统登记信息连续满一年的”?
自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连续1年内有居住登记,且无中断记录。
▶文化程度如何认定?
提供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含全日制统招、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电视大学学历。审核时以教育部学信网、学位网查验为准。系统报名时须上传相应的学历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积分学段有无年龄、年级限制?
小学一年级,入读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接受过小学教育的儿童(以未获得全国学籍号为准)。初中一年级,为应届小学毕业生(未取得初中学籍)。
▶超龄儿童能否在网上申请积分入学?
有条件申请。超龄儿童如需申请积分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 (1)当年度县级教育部门批准的延缓入学申请; (2)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事证明、病历、缴费收据; (3)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出具的无学籍证明。 并将以上材料提交至区镇积分入学窗口,现场进行申请。

昆山积分落户2019-2020年攻略
▶五四学制(如上海、山东、黑龙江等地)的学生如何申请积分入学?
在读完初中预备班后,可以申请昆山初中起始年级的积分入学。
▶荣誉市民等群体不参加积分入学管理
昆山市荣誉市民,驻昆部队现役军.人、当年现役转业干部,在昆工作或居住的外籍专家、港澳台侨人员,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产业人才、优秀高技能人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不参加积分入学管理。昆山市荣誉市民由市商务局审核;驻昆部队现役军.人、当年现役转业干部由市人武部审核;在昆工作或居住的外籍专家由市人社局审核;在昆工作或居住的港澳台侨人员分别由市侨办、台办审核;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①由市人才办审核;产业人才②和优秀高技能人才③由市人社局审核;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由各区镇审核。相关部门应制定认定标准、审查佐证材料,汇总后交积分办。积分办核准后录取,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受理。监护人所提供的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通过积分初审之后的新市民子女是否都能就读昆山公办学校?
不是的。根据积分高低排名及所申报学校可供学位数而定。各区镇公办学校教育资源存在一定差异,不同区镇可供学位数不尽相同。
▶如何确定2019年积分入学名单?
各区镇根据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于7月19日前在中国昆山网上公布区镇申请人积分高低排名及各学校剩余可供学位数。
新市民子女根据各区镇申请人积分高低排名,因所申请学校学位有限不能就读该学校的,家长须于7月20日至22日登录招生系统,根据区镇公布的剩余可供学位数第二次填报志愿,由系统根据家长志愿自动录取,区镇不再统筹协调。
各区镇根据辖区内准入公办学校可供学位数、申请人积分排名和第二次填报志愿情况,公布各学段积分入学名单。在公布积分入学名单时,如遇积分相同但受学位限制而不能同时进入准入名单的,首先比较申请人参保年限得分高低,高者优先进入;再相同,则依次比较申请人房产年限、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文化程度得分高低,高者优先进入。当年度各学段积分入学名单,于7月26日前统一在中国昆山网上公布。
▶申请人办理入学手续时,各准入学校需要核实和受理以下必备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监护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居住证、住宅类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小学)。
5.预防接种证(小学)。
6.外地小学毕业后升入初一的,还需提供毕业学校从学籍系统里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的电子学籍卡。
7.准入卡。

昆山积分落户2019-2020年攻略
▶新市民在申请积分中有伪造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如何处理?
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积分入学资格,并纳入信用管理体系,申请人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申请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职能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